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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勞務派遣須持許可證 |
勞務派遣新規從7月1日起開始嚴格執行。未取得行政許可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新的勞務派遣業務。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了解到,自去年7月1日起截止目前,我市共有93家企業已獲得勞務派遣業務經營許可。眼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針對勞務派遣企業及用工單位進行專項執法檢查。 相關規定明確指出,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200萬元;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按照規定,從今年7月1日起,所有經營勞務派遣的單位必須取得許可證,否則不得從事勞務派遣工作。違反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將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注冊資本提高后,可防止無經營能力的單位進入派遣行業。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醒廣大勞動者及用人單位,應選擇有經營許可資質的勞務派遣公司,規范簽訂勞動合同及勞務派遣協議,從而最大化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
來源:廣州華路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4-07-07 22: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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