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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社會保障水平“適度”與“不適度”的影響 |
社會保障水平并非越高越好,而是需要維持一個適度的水平。適度的社會保障水平,對于國民經濟、社會和社會保障自身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保障公民基本的經濟生活水平,履行社會保障的基本功能,保障社會安定。 (2)在保障公民生活的基礎上激勵勞動者的勞動積極性,增大人力資本投資,提高勞動者素質,從而促進勞動生產率的提高。 (3)有利于實現社會保障制度的周期平衡,避免出現財務危機,保證社會保障制度的順利運轉。日本社會保障研究 (4)有助于政府將社會保障制度作為調控經濟活動的有力杠桿,促進儲蓄、投資和生產性資金的形成,從而有利于國民經濟的發展與社會的進步。 社會保障水平“不適度”,會對國民經濟、社會和社會保障自身產生負面影響。“不適度”有兩種情況,一是社會水平過低,二是社會保障水平超度。 社會保障水平過低反映出社會保障程度低,必然的后果是不能很好地發揮社會保障應有的功能,不能保障公民的經濟生活,從而降低了公民的勞動積極性,不利于社會的穩定與發展,最終對社會運轉的效率產生不良影響。許多發展中國家的實踐證明,社會保障制度的缺位、殘缺或低水平,對總體經濟的發展造成了瓶頸制約,阻礙了國民經濟的發展。 社會保障水平超度是指社會保障支出增長過快,超過國民經濟所能承受的水平,從而超過了應有的適度水平。由于社會保障剛性增長的特征,社會保障水平超度是較為普遍的和容易發生的現象,西方發達國家在20世紀70年代后出現所謂的“福利危機”,便深刻地說明了這一點。社會保障水平超度會帶來一系列不良影響,超度的程度越高,這種影響就越大。具體有下列影響: (l)社會保障支出增長過快,加上人口老齡化總體趨勢和經濟的周期性波動,往往導致社會保障的財務危機,危及社會保障制度的生存與發展。 (2)國家往往在社會保障政策中扮演最后出場的角色,因而社會保障支付危機必然帶來國家財政赤字和債務增加,影響政府的信譽,并最終轉嫁給下一代承擔。 (3)過高的社會保障支出主要作為消費性支出,對于資本積累產生擠出效應,造成社會公共投資不足。 (4)社會保障水平超度使企業社會保障稅費負擔增加,當這些負擔不能完全轉嫁給消費者時,就必然引起生產成本上升,從而降低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社會水平超度不利于激勵勞動者的勞動積極性。過高的個人所得稅和過高的社會保險福利水平會造成部分人自愿失業或提前退休,坐享社會保障待遇,即出現所謂的“養懶人”現象,這既不利于提高經濟效率,又損害了社會公平。第一章世界社會保障概述 |
來源:廣州華路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07-30 20:4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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