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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勞務派遣發展的概況 |
臺灣勞務派遣的發展情況 臺灣勞務派遣的發展是從職業介紹所開始的,臺灣在 1963 年曾經制定了「職業介紹法」,但卻一直沒有公布施行,一直到 1992 年為了引進外勞才制定實施「就業服務法」用以規范職業介紹所,至于勞務派遣相關法令到二十世紀末葉并未有任何法制的進展。近幾年來勞務派遣的發展其實是外資派遣公司來臺灣開拓的成果,早期較具規模且專門經營勞務派遣事業的是在 1980 年創立的美國公司Manpower,在 1990 年本土的企業才庫人力資源公司設立經營職業介紹業務以后才零星的接觸并介入才派遣的領域。1990 年代勞務派遣的主要客戶大多為外商公司,1994 年臺灣勞務會曾針對勞務派遣解釋其非屬于職業介紹并不受就業服務法規范,因此人才產業的發展到 2003 年都是自由開放的,而且臺灣經濟部在1999 年開放許可勞務派遣業者可以列入公司營業項目,于是業者只要按照一般程序依公司法規定向經濟部申請登記即可經營勞務派遣業務,并可將勞務派遣與其他業務合并經營。到了 1994 臺灣經建會發表了「人力發展計劃」內容提到勞動力調節方面,應引進高科技人才,并應制定勞動派遣法,從此臺灣勞委會開始了一連串的立法作業,2001 年 8 月提出了「勞動派遣法草案」,2002 年 9 月又提出了「勞務派遣法草案建議修正條文」。截至 2009 年臺灣派遣勞工以及臨時工等非典型就業人口急速增加、統計已超過五十萬人,在衡量單獨制定一個「勞動派遣法」需要更多的時間來整合各方的角力,因此 2010 年 1 月臺灣勞委會以修訂勞動基準法方式,為勞務派遣設立專章,限制企業內派遣勞工原則上不得超過 3%,包括保全、醫療、運輸、飛安、航海以及采礦等行業內,部分專業執行人員,在公共安全以及勞動安全考慮下禁用派遣人員等。 |
來源:廣州華路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06-19 21: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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