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實習協議書
為了促進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更好的為企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 學生與學校本著自愿互利的原則, 就學生在實習期間的安全等有關事項達成如 下一致意見: 一、學生實習期限將根據企業需求及學校實習計劃而定(實習期限均以國家規定為標準) 。 二、學生在公司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紀律、勤奮工作、尊敬領導、團結同事、愛護公物, 應服從公司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等,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對不服從安排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崗位操作規程的; 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四、學生赴企業實習所需的個人資料必須是真實有效,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五、學校負責對學生就業上崗前的培訓和安全教育工作。為保護學生實習期間的身心健康,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保證實習生必要的休息和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 六、在實習期間內,實習生實習津貼于每月 際出勤狀況結算。 七、學生在實習期間未經學校書面同意, 擅離工作崗位或自動辭職的, 學校將以后不再安置 就業,由此因而產生的后果學生本人負全責。 八、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就業單位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