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 乙 方 : 甲方(委托方) : 乙方(受托方) : 根據國家勞動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送勞務人員、甲方使用勞務 人員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此協議。 第一章 第一章:協議期限
(一)雙方自 年 月 日起建立接收用工及勞務人員關系; (二)根據甲方實際用工情況,甲方提前 30 天或者支付 30 天的相關費用后,甲方向乙方發出 終止合作關系的通知,本協議自動解除。 第二章 招聘錄用及接收程序 第二章:招聘錄用及接收程序
(一) 乙方招聘錄用的人員,按甲方提出的用工數量及條件,經甲方同意接收后,派送勞 務人員; (二) 甲方受乙方委托自行組織招聘,由乙方辦理錄用后派送到甲方工作; 第三章 甲方權利、 第三章: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對乙方的勞務人員,經考核不勝任工作的,可調整其工作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工作崗 位,執行相應勞務報酬及福利待遇。調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務人員。勞務人員不接受調整的,甲方 即可停止用工,退回乙方。 (二)甲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與甲方同崗位職工相同的勞動條件,負責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操 作規程及規章制度、行為規范等培訓教育。勞務人員經培訓教育,被甲方認定合格者上崗,不合格者 停止用工,退回乙方。 (三)勞務人員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從 勞務報酬中扣除,同時停止用工,退回乙方。 (四)甲方應配合乙方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爭議、工傷事故等,勞務人員對一方或雙 方提起訴訟的,另一方應予配合,共同參與應訴。 (五)甲方根據考勤及考績結果,按月核算應支付給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該勞務報酬的支付, 雙方約定為: 甲方于次月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發放,乙方收款后三日內為甲方出具收 據。 (六)甲方應當每月向乙方支付勞務管理服務費,雙方約定: (1)支付時間:甲方支付 勞務人員工資后三日內。
第 1 頁 (2)計算基數:月工資 %作為服務費。 (七)乙方按照實際情況為派到甲方的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甲方依法支付給乙方已參保 的勞務人員的社會保險統籌費,方式是: (1)勞務人員,由乙方已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的,甲方按照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統籌費支付給 乙方,乙方提供相應的繳費憑證。 (2)勞務人員社會保險未參保的,由乙方負責為其辦理意外傷害險,參保額度由雙方確定。 第四章 乙方權利、 第四章:乙方權利、義務
(一)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用工條件及數量要求派送勞務人員。 (二)乙方應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簽訂《勞務合同書》 ,并提供一份《勞務合同書》原件給甲 方備案。 (三)乙方應教育勞務人員執行甲方廠規廠紀、職業道德及商業秘密等。 (四)甲方違反協議約定未向乙方支付勞務管理服務費,雙方勞務協議終止執行,按給派送勞務 人員和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數額,由甲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第五章 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 第五章:勞務人員的工作期限、勞務報酬及福利待遇
(一)本協議期內,乙方派送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工作期限、工作崗位由甲方確定,并通知乙方及 派送勞務人員。工作期限不得低于三個月。 (二)派送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由甲方與其協商約定并通知乙方。 (三)甲方使用的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傷害事故的,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由乙方辦理工 傷認定和傷殘鑒定,給付工傷待遇,甲方應予配合。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乙方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理 賠,不足工傷保險待遇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第六章:勞務人員的停止使用及退工
(一)在甲方工作的勞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隨時簽發《退工通知單》 ,通知乙方,停 止用工,退回乙方 (1)勞務人員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使用條件的; (2)勞務人員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勞務人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影響的; (4)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同時存在勞動關系,影響在甲方工作的; (5)勞務人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勞務人員主動提出辭職的。 (二)在甲方工作的勞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 30 天簽發《退工通知單》 ,停止用 工,退回乙方。 (1)勞務人員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仍不能復工的;
第 2 頁 (2)勞務人員經考核不勝任本職工作,經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甲方與勞務人員協商一致或《勞動合同》期滿甲方不續簽的。 (三)在甲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停止用工,向乙方退工。 (1)處于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員工; (3)在甲方證明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尚未辦妥工傷鑒定審批和傷殘鑒定的; (4)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 察期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退工程序及補償責任。 甲方提出退工的,由甲方簽發《退工通知單》并送達乙方。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退工理由及相關事 實證明材料。按本協議第六條(一)款通知退工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按本協議第六條(二)款 通知退工的,提前一個月以上通知退工,由甲方依法承擔并支付經濟補償,凡由甲方通知停止用工而 退工的,甲方應在實際退工前與退工勞務人員辦結工作交接及退工前勞務報酬等相關事項。 第七章 其它事項 第七章:其它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向甲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協議履行期間,一方提出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甲方提出終止協議的,勞 務人員符合本協議五、六條的,由甲方繼續執行至相關待遇落實為止。 甲方: (蓋章) 負責人: 單位地址: 乙方: (蓋章) 負責人: 單位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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