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法》全文逐條解讀(八) 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顚S,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解讀】本條系關于社會保險基金類別、管理原則和統籌層次的規定。 1、社會保險基金的類別 按照一個社會保險險種設立一個獨立基金的原則,分別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 2、社保基金的財務規則 (1)分別建賬、分賬核算 各項社會保險在保險目的、覆蓋人群、籌資模式、運行模式、支付項目等方面不盡相同,應彼此保持相對獨立性,分別建立賬戶,分別設置會計科目和編制會計報表,原則上不允許各社;鹬g調劑使用。 (2)執行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保基金關系到巨額資金,必須規范財務行為,執行統一的會計制度,規范基金收支行為,才能使社保基金的運行情況讓人一目了然,更好的接受監督和檢查,也能切實加強對社;鸬墓芾恚S護參保人的合法權益。 (3)?顚S 社保經辦機構、社保行政主管部門乃至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都不得違反社;饘?顚S玫幕驹瓌t。社;鹬饕糜谏鐣kU待遇支出,除了有關國家規定的支持項目外,一律不得支出。除了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作一定的投資運行外,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侵占。 3、社;鸬慕y籌層次 社;鸬慕y籌層次越高,基金的規模和調劑使用的范圍就越大。社;鸾y籌層次低是我國社保制度存在的突出問題之一。目前,除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多數地方做到省級統籌外,其他四項社;鸬慕y籌層次很多還處于縣市一級,全國共有一萬多個相對獨立的社;,背離了社會共濟的社;驹瓌t。 提高統籌層次,可以整合機構,發揮整體優勢,降低運行成本。但提高統籌層次不是要實行一個待遇標準,在一個省內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地區之間的待遇標準可以有所差異。提高社保基金的統籌層次存在客觀障礙,最大的障礙來自財政分灶吃飯問題,一旦提高統籌層次,必然會上收基金收入,形成“富幫窮”,一些基金結余較多的地方會有抵觸情緒。
第六十五條 社會保險基金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 【解讀】本條系關于社;鹗罩胶夂驼a貼責任的規定。 1、收支平衡 社保基金收入主要有:社會保險費繳納、國家財政補助和基金收益。支出主要是社會保險待遇支出。社保經辦機構的運行成本、管理成本由財政負擔,不屬于基金支出項目。為保證收支平衡目標的實現,應當通過預算手段,事先作出征繳計劃、財政補助及其他資金來源計劃,同時做出社會保險待遇支出計劃及其他法定支出計劃,使收支情況一目了然。 (1)收支平衡是指每項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進而實現整個社;鸬氖罩胶。 (2)收支平衡主要是對實行現收現付制的社保基金提出的。我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都實行現收現付制,當期收入用于當期支出,收支平衡是其應有之義。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部分積累制,統籌部分實行現收現付,需要做到收支平衡,而個人賬戶部分實行積累制度,不用于當期支付,而是儲蓄式積累,待參保人達到退休年齡后按月發放給參保人本人,個人賬戶的收支并非同步發生的,而是參保人年輕時繳費與年老時享受待遇之間的收支平衡。 2、政府補貼 社會保險制度是國家建立并強制繳費的制度,應當由國家信用來擔保社會保險制度的正常運行,社會保險基金一旦發生支付不足,出現支付缺口時,應當由財政予以補貼。財政兜底責任,應當主要由統籌地區政府財政承擔。
第六十六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統籌層次設立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按照社會保險項目分別編制。 【解讀】本條系關于社;鸢凑战y籌層次設立預算的規定。 1、設立預算的意義 國家預算是關于政府收支的基本計劃,國家預算的編制和確定需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具有強制性特點,一經有關機關批準,必須執行,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2010年,國務院頒布了《關于試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意見》,要求各地根據規定并結合本地實際,編制2010年度社;痤A算。將社保基金納入國家預算管理體系,通過對社;鸹I集和使用實行預算管理,有利于加強對社保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有利于保證社保基金的安全,有利于提高社;鸬倪\行效益,有利于促進社會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2、按統籌地區編制預算 我國國家預算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體制,分別設立中央、省、市、縣、鄉五級預算。由于各項社;鸬慕y籌層次不一,在不同行政區域內形成大大小小的基金,有的是縣統籌,有的是地市統籌,有的是省內統籌,故社;鸬念A算與財政預算層級不是一一對應的,而是由統籌地區設立社;痤A算,在預算中明確統籌地區內各級政府的責任。社;痤A算由統籌地區設立,體現了事權與財權的統一。 3、按社會保險項目分別編制預算 各項社;鸢措U種規范收支內容、標準和范圍,分別編制預算。社保基金預算包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并分別有相應的基金收入預算和基金支出預算項目。編制收入預算應當考慮的因素有:統籌地區上年度基金預算執行情況、本年度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預測以及社會保險工作計劃等因素,包括社會保險參保人數、繳費人數、繳費工資基數等。編制支出預算應當考慮的因素有:統籌地區本年度享受社保待遇人數變動、近期社會發展狀況、社會保險政策調整、社會保險待遇標準變動等。
第六十七條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草案的編制、審核和批準,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執行。 【解讀】本條系關于社;痤A算制定程序的規定。 在預算中,主要涉及預算草案和決算草案的編制、審核、批準等環節及相應權限。根據預算法的規定,預算草案是指未經法定程序審查和批準的政府年度收支計劃,編制由具體實施收支計劃的部門承擔,主要是根據本部門或者本機構的實際情況,擬訂本部門或者本機構的年度收支計劃。預算草案審核由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承擔,主要是依法對各部門預算初步草案進行審查和匯總,統一編制出本級政府的預算草案。預算草案的批準主要由各級人大負責,使預算草案成為正式預算。決算草案是對本年度預算收支情況的最終反映,一般由財政部門負責編制本級政府決算草案,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報同級人大批準。 依據國務院《關于試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意見》的規定,統籌地區的社保基金預算草案由社保經辦機構編制,在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地區,由社保經辦機構與稅務機關編制,本級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作為主管部門,對各險種預算草案進行審核匯總。財政部門負責審核。最后由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聯合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
第六十八條 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解讀】本條系關于社保基金財政專戶的規定。 財政專戶,是指各級財政部門在指定商業銀行開設的,用于對預算外資金收支進行統一核算和集中管理的專門賬戶。社;鸫嫒胴斦䦟舻木唧w做法是:實行由社保經辦機構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可以在商業銀行中開設收入戶,并定期將收入戶中征繳的社會保險費繳存財政專戶,收入戶只收不支,月末無余額。實行由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的,不在商業銀行中設收入戶,直接繳入國庫,再由國庫轉入財政專戶。 在立法過程中,對社;饝嫒胴斦䦟暨是國庫有不同認識。一種意見認為現行財政專戶管理模式有三個方面存在安全漏洞:一是中間環節多,信息不透明,基金容易被部門截留、挪用;二是財政專戶開設在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是市場經營主體,有可能會因經營不善而倒閉、破產;三是商業銀行在支付環節沒有義務和責任予以審核,為了拉存款,存在“尋租”的可能。因此,社;饝敶嫒雵鴰觳⒂蓢鴰爝M行支付。另一種意見認為,目前社;鸫嫒胴斦䦟魴C制運行得較好,建立了較為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征繳管理制度、支付操作流程、監督控制機制等,財政專戶模式可以有效確保社;鸢踩。 從科學、合理、規范、效率角度看,將社;鸫嫒雵鴰斓睦碛奢^為充足,這應該是發展的趨勢。但由于意見分歧較大,本法特授權由國務院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確定。
第六十九條社會保險基金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國務院規定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 社會保險基金不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預算,不得用于興建、改建辦公場所和支付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挪作其他用途。 【解讀】本條系關于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規定。 1、按照國務院規定投資運營 投資運營必然存在市場風險,甚至虧損風險,因此為了保證基金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市場風險,國家對社保基金能夠投資運營以及如何投資運營有一個發展的過程。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積極研究起草個人賬戶其他部分的投資運營管理辦法,通過規范和建立投資運營機制,促進基金的保值增值。 2、禁止性規定 (1)不得違規投資運營 國家對于投資運營的資金、運營方式、運營主體、投資渠道和結構等都有嚴格要求,為最大限度降低投資風險,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通過穩健渠道投資運營,不得以任何形式違規投資運營。 (2)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預算 社;鹗菍m椯Y金,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不能與財政資金混同。政府預算中有政府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以及社會保障基金預算,各級政府不得將社;鹩糜谄胶馄渌A算。 (3)不得用于興建辦公場所和支付經辦機構運營費用 辦公場所的修建應當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其資金來源應當是財政專項資金。經辦社會保險有一定的費用支出,包括辦公場所、人員經費、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等,為了保證基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也體現政府辦社會保險制度的特點,我國多個文件明確社保經辦機構的運行費用和管理費用由財政承擔。
第七十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 【解讀】本條系關于社;鹦畔⒐_的規定。 1、信息公開機構 社保基金信息公開主體是社保經辦機構,《關于建立社會保險信息披露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社會保險信息披露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審批本級所披露的社會保險信息,社保經辦機構具體向社會披露。 2、信息公開內容 (1)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單位數、參保人數、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人數、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情況; (2)各項社;鸨灸甓仁杖搿⒅С黾袄塾嫿Y余情況; (3)統籌地區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積累和記賬利率; (4)統籌地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參保人員人均繳納社會保險基數等。 3、信息公開的時間和方式 對于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以及基金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等基本情況,本條規定要作為一項制度定期公開,這是剛性要求。實踐中,有的為一季度公開一次,有的是一年公開一次。對于公開的方式,本條未作明確規定,具體包括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及報刊、雜志、廣播、電視及咨詢電話等。
第七十一條 國家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以及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用于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機構負責管理運營,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的情況。國務院財政部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實施監督。 【解讀】本條系關于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規定。 1、基本情況 社會保障基金是由國家設立的主要用于應對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社會保障需要的專項資金。2000年8月,我國建立社會保障基金,同時設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到2009年底已達到7000億元。 2、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性質、資金來源和主要用途 (1)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定位于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戰略儲備性資金,主要用于應對老齡化高峰時期的社會保障缺口,用于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不用于解決社會保險一般收支平衡問題,也不是專門用于彌補社;鹬Ц度笨凇 (2)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資金來源主要是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和國務院批準的其他籌資方式。目前,國務院批準的其他籌資方式有:彩票公益金、國有股減持或者轉持劃入資金或股權資產。 3、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運營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運營機構,受國務院委托,管理中央集中的社會保障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范圍限于銀行存款、購買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資,這些金融工具有五類,包括固定收益資產、境內股票、境外股票、實業投資、現金及等價物,并明確了各自比例。 4、信息公開和加強監督 為了促進和規范基金的管理運營,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情況,理事會每年一次向社會公布基金的資產、收益、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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