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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兩千年前的公有制社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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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確認(rèn)了嬴政是一位萬古明君,姬慶也確認(rèn)了另一個事實(shí),那就是距離他那個時代兩千多年前的大秦朝,赫然是一個公有制的國家。26nbsp;

沒錯,兩千多年前的大秦子民就生活在公有制社會中,過著社會主義生活。生產(chǎn)力高些,恐怕就是**社會了。

姬慶與嬴政聊天的同時,就知道了這一切,之后隨著姬慶回咸陽,看到的,聽到的,所有的一切表明,大秦是個社會主義國家。

強(qiáng)!

非常強(qiáng)!

姬慶不得不佩服,不得不贊嘆!

很多事實(shí)可以證明這一點(diǎn)!

商鞅變法實(shí)行“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的政策,說明秦國貴族官僚的田宅數(shù)量應(yīng)與其爵秩等級相符,官爵一旦失去,田宅也就不能保留。所以“乃封甘羅以為上卿,復(fù)以始甘茂田宅賜之”。甘羅為故丞相甘茂之孫,如田宅為私有,何須朝廷復(fù)賜之,可見甘茂被讒害出奔外國,其田宅遂為國家收回??梢哉f,商鞅實(shí)行的田制改革,其實(shí)質(zhì)就是土地國有化,而并非私有化。

《秦簡徭律》說:禁苑“其近田恐獸及馬牛出食稼者,縣嗇夫材興有田其旁者,無貴賤,以田少多出人,以垣繕之,不得為徭。”秦既按官爵等級分配田宅,而農(nóng)民則予授田,那么“有田其旁者”中既有“貴賤”之分,自然也就有“田少多”之別了。許多人將此條律文作為秦存在私有土地的證據(jù),其論證是不嚴(yán)謹(jǐn)?shù)摹?/p>

《商君書·境內(nèi)》規(guī)定:軍士“能得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益田一頃,乃授田之?dāng)?shù)。就是說有軍功的士卒,可得加倍授田,并派給無爵平民“庶子”一人前去助耕。這樣的軍功田,肯定也要“身死田收”。《秦律雜抄》規(guī)定:“戰(zhàn)死事不出,論其后”。只有父親為國戰(zhàn)死,兒子才能承受其父的軍功爵田。如果“又后察不死,奪后爵,除伍人;不死者歸,以為隸臣”??梢娮映懈妇羰潜粐?yán)格控制的,對違反者的懲罰是極其嚴(yán)厲的,甚至要降為奴隸。也說明父親的軍功爵田,不是兒子可以隨便世襲的,它依然是國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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