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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節(jié):第三十八章 鹽政(1)

鹽燒煮好了,送到浮山鹽場,鹽場的鹽就是官鹽,由鹽大使收倉發(fā)賣,一石鹽一百二十斤,從軍戶們手里收取最多給三錢銀子,而摻了三十斤左右的沙子再賣時,一石鹽就是賣到三兩左右。

這就是十倍以上的暴利了,不過官鹽粗劣,價又高,所以一般不是窮掉底的人也不吃它。膠萊地面近海,一般百姓就是吃的海鹽粗鹽,價格比官鹽要略低,一擔(dān)是二兩五,鹽的質(zhì)量也要高一些。

至于賣私鹽的,都是各地的豪強(qiáng)和有背景的商人,他們的私鹽自然就是從小販子手里收來的,甚至是直接來自巡檢司,按蘇萬年所說,最底層的私鹽就是小鹽商,一石鹽是一兩左右的價格往手里收,他們再往上,然后大鹽商層層吃下來,最后到老百姓手里,就是二兩左右的價格。

鹽大使對私鹽沒有什么辦法,私鹽命脈是控制在那些大世家,豪商,地主,還有駐在膠州城的鹽政巡檢手中了。

整個膠萊地面的私鹽販子,不論大小,都是走的巡檢馮三寶的路子,給馮三爺上貢足了,自然就有販賣私鹽的路子可走,要是沒有,那就對不起了,一旦被巡檢司的鹽丁遇上,輕則毒打一通,沒收私鹽,重則連命也會丟掉,走私鹽的路一般就是荒僻小道,殺了人往河溝里一拋,或是干脆挖坑埋了,誰能知道?

原本販賣私鹽就是殺頭的罪名,苦主就算知道是誰干的,卻是到哪兒打這種官司?

這么多年下來,這馮三寶最少養(yǎng)了三四百的鹽丁,其中真的不少兇悍之徒,舍得拿命出來拼,論起實(shí)力,不要說浮山所這樣的千戶所了,就算是把駐在即墨的即墨營給拉上,當(dāng)面對打,能不能是鹽丁的對手,也是難講的很。

整個膠萊地方,加上青州,登州,四府幾十個縣,幾十萬戶幾百萬人,一年總得有二十萬石左右的私鹽流通,加上馮三寶在鹽場勾結(jié)鹽大使低價收的官鹽,一年的利益肯定是在十萬兩以上,甚至更多。

崇禎年間的鹽稅一年不過幾十萬兩,反正不超百萬,一個小小的巡檢一年就能撈這么多,不要說普通百姓了,就是皇帝知道了,怕也要吃上一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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