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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我要的是真正的寶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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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為百兵之王,刀就是百兵之重,作為近體格斗的兵器具有可刺可斬的作用。刀分為刀身和刀柄兩部分,根據(jù)其柄部的形式,一般可分為圓莖柄刀和扁莖柄刀。由于其性能適合步戰(zhàn)的需要,春秋中期以后,刀被廣泛地用于實戰(zhàn),并作為短兵器的代表成為常用的軍隊裝備。

春秋戰(zhàn)國后,刀劍已成為士“必有之佩”,凡百官、貴族等隨身必佩劍,以顯示其身份,雖貧不能食,隨身猶有一劍。劍祖歐治子所鑄的寶刃起尖利程度,“肉試則斷牛馬,金試則截盤,薄之柱上而擊之,則折為三,質(zhì)之石上而擊之,則碎為百”。

歐治子所鑄的寶劍主要成分合金是銅、錫以及少量的鋁、鐵、鎳、硫組成的青銅合金。而歐虛子手里的烏茲鋼,也就是“鑌鐵”,更是鐵中上品,由于連年戰(zhàn)亂,兵器大量損失,即使是元朝“鑌鐵局”存的“鑌鐵”數(shù)量也不多,巴拉土司費盡周折才弄到數(shù)千斤,已經(jīng)耗了他不少銀兩。

“鑌鐵”是通過秘密渠道偷偷運進土司府的,元朝在刑法中特別規(guī)定了“私藏兵器”罪。根據(jù)《大元通制》禁令,凡私藏槍、刀、弩、弓箭、盔甲,以及可以作為武器的鐵尺、鐵骨朵和含刀刃的鐵柱杖等,均為私藏兵器罪。民間私藏弓箭至十副及私有兵器十件者處死刑。私藏全副鐵甲處死刑,不成副者,按多少治罪。

私造兵器罪更大,處死刑,立斬。對于制造鐵器的工匠,由政府嚴加管理以防止其打造武器。

青海湖雖然天高皇帝遠,巴拉土司也不敢過于放肆,所有的工程都在暗底下操作,全權(quán)委托給赤那管家,自己卻在時刻觀察局勢變化,一有風吹草動馬上毀滅一切證據(jù)。

巴拉土司給赤那的口諭是:“如果有人告發(fā),除歐虛子以外的所有工匠必須滅口,以絕后患,歐虛子是難得的人物,不能死。”

土司府面積龐大,在剛剛建起的假山水榭后面,建起幾座大約二米多高上面有開口的饅頭型圓爐,爐子的旁邊有用來鼓風的羊皮囊,坩鍋以及鍛打工具,一切都準備完畢,巴拉土司親自來觀看了。

巴拉土司只是一介武夫,使刀可以,對刀劍的鑄造一竅不通,他好奇地圍著饅頭型圓爐轉(zhuǎn)著,圓爐用泥土和石塊壘成,開口在上方,有二米多高,搭著木梯,他自然不敢上去。一邊是一間臨時搭建的房子,屋子正中放個大火爐,即烘爐,爐邊架一風箱,大砧子上放著鐵錘,鐵鉗,這些他在朝廷武備寺都見過。他感興趣的是一邊形狀奇特的坩堝,它是用高原的耐火粘土制作,體積很大,是巴拉土司見過的最大的坩堝。

巴拉土司忍不住問道:“歐大師(他把對歐虛子的稱呼都改了),用得著這么大的坩堝嗎?”

歐虛子微微一笑說:“用得著,它可以容納一千斤的鐵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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