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逆向派遣的定義及產生的背景 |
逆向派遣是指用工單位為了減少成本,與勞務派遣公司達成協議,將本屬于自己的員工轉移到勞務派遣公司,損害員工合法權益,逃避企業法定責任的行為。即企業與本單位部分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后,讓這些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再與本單位指定的某一勞務派遣公司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然后由該勞務公司將這些職工再派回原單位繼續工作。從這一定義中可以看出,逆向派遣并不是為了促進就業的行為,而是在勞動者本身有工作的情況下改變用工形式,為企業減少法定支出的行為。 勞務派遣制度得到國家的承認有其特殊的歷史背景。在2002年《關于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的第五點中提到:通過發展勞務派遣、就業基地等組織形式,為他們靈活就業提供服務和幫助。“他們”即下崗失業人員。在2005年《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的第十九點提出:建立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制度,規范勞務派遣行為。由此可見,“勞務派遣”首先是作為解決就業再就業困難的方法之一而被提出來的。在勞務派遣制度下,勞動者不是用工單位的職工,其權利諸如福利、保險等無法在用工單位實現,因此用工單位的法定義務大大地減少了,這無疑會甩掉企業的一大沉重包袱。因此用工單位基于經濟上的考慮,利用法律上的勞務派遣制度,把自己的員工轉化為勞務派遣單位的員工,逆向派遣問題由此產生。 我們可以看出,法律關系由一個變成了三個,企業甲由雇主變成了用工單位,而雇主的角色由勞務公司乙擔任,企業甲實際上退出了勞動關系,而進入了勞務關系中,這樣,雇主不是原來的雇主,而雇員也不是原來企業的雇員。從企業的逐利性來講,企業甲在自己的角色轉換的過程中,是有利可圖的,新增加了一方當事人乙,還讓企業甲更有利益,而勞務公司乙在這個過程中也要分得一部分利益。那么,我們得出唯一可能合理的結論就是勞動者的利益受到損害 了。 3、逆向派遣對勞動者利益的分割過程分析 最早實施“逆向派遣”的國際知名公司是微軟,微軟一直將其臨時工歸類為“獨立合同人”,為此節省了數百萬美元的福利費用,被美國國稅抨擊為錯誤的分類后,微軟開始指派臨時工到勞務公司,然后再使用勞務公司派遣的臨時工,此舉引起了數千名臨時工人的共同起訴,這就是著名的viZainov.Mierosoft案。 在我國,滬州老窖北京片區銷售公司為了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實施,2007年12月中旬,作出了《關于2008年用工編制和勞動關系處理的通知》。此通知中規定:內勤、司機、行政、財務等輔助性崗位將采用勞務派遣用工方式,由滬州老窖選擇并簽約一家全國性勞務公司,解除現存勞動關系并由勞務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目前,航空、銀行、石油、電信等行業的許多大型國有上市公司紛紛效仿,逆向派遣現象已經普遍出現在社會的各行各業中。 在總的利益一定的情況下,派遣公司占有一部分利益,而用工單位的利益也不會在勞務派遣中受到損害,勞動者的利益的確在逆向派遣過程中減少了,這是由勞務派遣下權利義務的重新分配引起的,而這樣的分配又是通過以下兩個差別實現的: (1)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差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對勞動合同的定義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而勞務合同是指與提供勞動服務有關的協議。二者僅一字之差,性質卻迥異。勞動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保護,勞動者與雇主形成的是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的員工,享有勞保待遇。而勞務合同為一般的民事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調整,當事人之間訂立協議有很大的自由。簡單地說,勞務合同就是一個服務合同,勞動者為雇主提供勞動服務,但一般不享有勞保待遇。正是有這樣的區別,才為企業減少用人成本開辟了一條道路,也由此為逆向派遣問題的出現找到了經濟根源。 (2)同工同酬與工資雙軌制的差別。 同工同酬就是指用人單位對于同一工作崗位、付出相同勞動的勞動者,應當支付大體相同的勞動報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了勞動者在勞務派遣下用工單位應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緊接著第六十三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這就意味著使用“勞務工”與“正式工”的成本是相同的,再加上用工單位支付給派遣單位的管理費用,單純從理論上講,使用“勞務工”的總成本將高于“正式工”。但是,勞務派遣制度能夠受這么多的企業青睞,說明“勞務派遣”在實際運行中改變了它的成本理論。其實,在逆向派遣下,企業實行的是工資雙軌制,只有同工不同酬刁’能“合理”解決上述經濟矛盾。這一差別又為用工單位減少了成本。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從整體來講削弱了資方的利益,但是,由于新法對企業利益涉及比較多,使得企業急于尋求其他途徑對抗法律的實施,逆向派遣問題正是在這樣的矛后中滋生出來的。 |
來源:廣州華路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07-02 20:48:16 |
·上一條:勞務派遣雇主外部責任問題研究·下一條:廣州勞務派遣,國內勞務派遣發展現狀 |
|